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(吕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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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0-10-11 来源: |
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
根据中央组织部、宣传部关于开展创先争优的意见,为了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,作为一位光荣的青年党员教师,为规范教育行为,树立教育形象,取信于民,服务社会,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提高自身修养,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和权利,结合本人的自身实际,作出如下承诺:
一、在学习上:
关心国家大事,加强党的理论的学习研究,并做好有关学习摘记,积极学习教育教学和辅导员工作的专业知识,不断提高政治、业务理论素养,坚持反思促成长。
二、在思想上:
高度重视创优争先工作的必要性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,在各项活动中能体现党员的风采。特别是在世博期间,做好各项志愿者工作,无私奉献,无怨无悔。
三、在工作上:
在辅导员工作中,将胡锦涛书记的“四好少年”能通过各项生动活泼的活动让学生从小树立理想,学会做人,并取得实效。教学中能在课前做好充足备课,多花时间研究教材和学生,使学生在品社课能有所提高。围绕区、校的中心工作能积极配合,团结一心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。上课时,和颜悦色,讲求方法,和学生多交流、沟通,不拖堂,关爱每一个学生。
四、在生活上:
真诚对待每一个同事,能多为大家服务。谦虚谨慎,尊重同事,相互学习,相互帮助,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。关心集体,维护学校荣誉。
以上承诺请全体党员、教职工监督。
承诺人:吕敏
2010年6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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